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在“调解年”活动中,兰考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调解力度,致力于构建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和社会各界参与调解的“大调解”格局。该院司法技术科也积极参与到“大调解”之中,采取四项措施将调解引入鉴定环节,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技术科干警在工作之余,主动到鉴定高发的行业如诊所、医院、交通部门等开展法制宣传,将委托鉴定中的一些常识、有关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印成宣传单广泛发放。他们还结合典型案例召开座谈会6次,邀请乡村医生、司机等人员100余人参加。通过宣传,提高了鉴定高发行业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在遇到纠纷时,能合理预见可能承担的后果。二是随时进行鉴定答疑。技术科干警坚持做到对鉴定、评估的双方当事人随时进行鉴定答疑,对准备申请鉴定、评估的当事人和诉前案外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合理回答,公正客观地向他们提出建议,为调解奠定基础。今年3月份,我县某家医院与患者因手术发生纠纷后,即分别向技术科咨询有关鉴定和赔偿的问题。技术科干警分别给予了中肯的意见,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到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了他们的协议,及时化解了矛盾。三是坚持进行风险提示。由于鉴定、评估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用时较长,需要支出的费用也比较多,并且属于先行垫付,所以司法技术科坚持对鉴定、评估的双方当事人进行鉴定风险提示,让当事人了解到鉴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充分核算诉讼成本和预期利益,减少重复鉴定几率,积极促成当事人调解。对于诉讼标的还没有鉴定费高,双方只是赌一口气的当事人,技术科干警耐心建议他们走和解道路,不要申请鉴定,以及时解决纠纷。四是尽己所能用心劝说。技术科干警接触当事人在鉴定阶段,虽然与当事人相处的时间很短暂,可他们以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时刻不忘抓住机会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即使是在送检的路上,干警们与当事人唠家常了解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后,也要以闲谈的方式从道德、风俗、常理、法理几个方面去劝说,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使双方对各自的不当之处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从而达到彼此理解,最终互相谅解的目的。
今年来,兰考法院技术科共受理委托鉴定、评估案件18起,经技术科干警的辛勤努力,已有5起在开庭前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