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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少年庭庭长代表交流会在兰考法院举行

  发布时间:2009-04-23 12:41:25



图为 代表们在观摩庭审


图为 座谈会现场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4月22日,河南省少年庭庭长代表交流会在兰考法院举行。来自省高级法院、郑铁法院和许昌、洛阳、南阳开封等地区共20余人的三级法院主管少年审判的副院长和少年庭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这次会议由河南省高级法院刑一庭组织召集,该庭副庭长韩轩亲临兰考进行指导,曾担任过兰考法院院长现主抓刑事审判的任开封中院邱爱玲副院长主持了会议。与会代表们首先观摩了兰考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的一起在校中学生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这次庭审活动运用了兰考法院近年来在少年审判方面的各种创新方法,共有四大亮点:一是开庭采取“五段两议”制,即庭审分为五个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犯罪认定阶段、法庭教育阶段、量刑宣判阶段,进行两次评议: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教育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行为性质首先进行一次评议;在法庭教育结束后,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悔罪情况,进行一次量刑评议。二是设置社会调查员出庭提供被告人平时表现的社会评价。三是邀请在县共青团委任职的陪审员参加庭审。四是公诉人、辩护人、合议庭均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这些方法都是对未成年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的体现。

    庭审结束后,与会代表进行了座谈,各位代表就兰考法院“五段两议”制度和社会调查员制度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韩庭长进行了最后总结。他指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法院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进行教育挽救要不拘于形式,做到“前伸、后延”,要解放思想,消除顾虑,以人为本,体现司法温情的一面。

    座谈后,与会代表又拜谒了焦裕禄烈士墓,参观了焦裕禄纪念馆,学习了焦裕禄精神。

    通过此次会议,与会代表统一了少年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提高了对深入开展少年审判工作的认识,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将更好的促进兰考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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