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996年与人合伙偷盗两头耕牛的蒋武征,1997年被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外逃,原以为十多年以后可以逍遥法外了,未曾想法律的严肃性不容侵犯,最终于2009年1月17日落网,被兰考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22日,兰考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蒋武征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12月5日夜,由蒋刚(已死亡)提议与被告人蒋武征、蒋宏、蒋二川(二人已判刑)达成盗窃的共谋后,将本村邻居李某家的墙挖开,被告人蒋武征与蒋宏望风,蒋刚与蒋二川进入李某家将李某家的两头牛盗走。当晚通过本村蒋征路(已判刑)将牛拉至山东省曹县卖掉,被告人蒋武征分得赃款180元。经兰考县物价局价格事务所鉴定,被盗耕牛价值19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武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伙同他人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蒋武征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