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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杞县】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04-22 17:44:29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女子法庭3名女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切实做到便民、利民、爱民,加大对案件的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图为近日,该庭女法官前往辖区邢口乡南村,登门为一位75岁的赡养案件当事人杨老汉办理诉讼手续。

    (李 冰 摄  人民法院报:2009-04-17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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