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一是精选典型案件。即重点选取多发性、教育性和导向性较强以及具有移风易俗效果的七类案件进行巡回审判,确保巡回审判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对所有巡回审判的案件均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拉近心理距离,增强合议庭对当事人及群众的亲和力;三是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调解员及基层村干部参加旁听。一方面使他们充分了解案情,为下一步委托调解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充实他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调处纠纷的能力;四是问卷调查和发放警民联系卡。巡回审判结束后,通过向群众发放问卷和警民联系卡,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为下一步工作做改进,同时也便于群众随时向法官咨询,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截至2009年4月20日,通许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含巡回宣判)审结民事案件280件,占已结民事案件的44%,其中调解260件,判决20件,巡回审判调解率高达90%以上,没有上诉、上访现象发生,呈现出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好,人民满意度高的良好局面,使巡回审判切实成为展示法院和法官形象的舞台,警民交流的平台,法律教育的课堂,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