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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召开落实十件事实暨聘任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9-04-21 14:19:26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4月20日,尉氏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了落实十件实事暨聘任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刘富岭、县人大调研员张柯峰、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斌、县司法局局局长徐茹及来自不同行业的16名廉政监督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东风传达了《2009年尉氏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及十件实事实施方案;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宋国君宣读《尉氏县人民法院关于聘任夏廷永等16名同志为我院廉政监督员的决定》及《尉氏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有关领导对夏廷永等16名廉政监督员颁发了聘书;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院长作重要讲话。

    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尉氏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2009年要办的十件实事,这是尉氏法院对全县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是为大局服务、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取信于民,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也是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到人。刘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提高落实十件实事的自觉性和责任心,积极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细则,细化量化工作标准,使每一项措施都落到实处。院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落实十件实事的督查工作,并把落实十件实事的情况记入绩效考评。

    刘院长还对开展“弘扬焦裕禄精神、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及 “法官信仰、法官精神、法官形象”大讨论活动进行了动员,阐述了开展这两项教育活动的意义,指出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途径和方法。按要求开展好“弘扬焦裕禄精神、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及 “法官信仰、法官精神、法官形象”大讨论活动,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刘院长最后对新聘任的廉政监督员督员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加强学习,掌握廉政方面的有关规定,做到监督有的放矢。二是敢于监督,要放下包袱,抛弃顾虑,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毫不犹豫地指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我们一定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对违法违纪干警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要求全院干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守住公平正义底线,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清醒,在金钱面前要清廉,确保自身清正廉洁,在人民群众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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