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通许县人民法院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对涉及民生问题的各种案件和纠纷,优先受理、调解、审判和执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已受理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60件,审结56件,其中调解并主动履行53件,调解率达94.6%,执行受理涉及民生问题案件20件,执结20件,执结率100%。
民生优先化纠纷。该院通过优先化解一批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既传递了和谐,营造了融洽的邻里关系,也使广大群众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吴某是竖岗镇的一名大蒜经销商。去年,他投资10万元收购一批大蒜,存放在同村村民张某的冷库内。但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大蒜市场价格一落千丈。吴某东挪西借的10万元投资眼看打了水漂,也没钱付欠张某的冷库费。无奈,他要以大蒜和张某冲抵,二人产生纠纷,闹到了法庭。法官调查了解到,吴某为做生意欠了一屁股债不说,家庭生计都成了问题,连老婆孩子都整天对他牢骚满腹。随后,经法官耐心协调和讲法释法,张某减免了吴某的冷库费,吴某也自感惭愧,终使二人握手言和。
民生优先法融情。该院既严格按照法律行事,又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处境,努力做到法与情的融合统一。练城乡的张某去年10月份,在和哥哥的一次争执中,不慎将身染重病的哥哥打伤致死。但张某80岁的母亲无人照料。在审理过程中,死者的儿子先后两次给办案法官发来短信,请求法官在量刑时,考虑张某家的特殊情况,能对叔叔减轻处罚,好让他早日出狱照料年迈的奶奶。法官在认真合议后,从轻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三年。此事,在当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民生优先清积案。孙营乡年近八旬的李某,自打6年前儿子在一次重大交通事故中丧生后,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儿媳改嫁,他和老伴,带着两个年幼的孙子艰难度日。但肇事车主在事故发生后难以支付10多万的赔偿款,在给付李某1000元后,便携家出走,下落不明。通许法院在执行该案件时,充分考虑到李某的实际生活困难,决心尽快把该案执结。经再三努力,法官终于在去年年底获悉了肇事车主的下落,并在2009年春节前夕前往新疆将其抓获。但经实地调查,肇事车主在逃亡期间一直靠打工为生,经济也很困难,全额赔付也确实难以兑现。法官就从民生的角度苦口婆心做双方的协调工作。最终,李某同意让肇事车主支付80%的赔偿金。一起历时6年的交通肇事赔偿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