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正确处理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法院工作的关系,使学习成果迅速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的动力。他们创新工作思路,树立“三个理念”,以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强化调解职能,树立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和谐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恢复到原本和谐的状态,这不仅是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良好愿望,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为此,该院强调在审理案件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落实到每一起民事案件中,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委托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动员一切优势资源,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加大对赔偿问题的调解力度,尽最大努力使受害人“流血不流泪”。
二、推行巡回审判,树立审判“大众化”理念。为了消除法院审判的神秘感,该院改变座堂问案模式,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制度和马锡五审判方式,将审判法庭搬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要求法官到田间地头、乡村社区开庭办案,简化诉讼手续,使开庭程序通俗易懂,并邀请群众参与到诉讼调解过程中,逐步形成法院开庭形式的大众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
三、实行绩效考评,树立法官干事创业理念。为了加强法院管理,激励广大法官充分发挥审判工作潜能,该院认真推行绩效考评机制,把法官队伍作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考评,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四大环节流程中,实现月考核、季讲评、半年汇总、全年总结,并把考评结果记入法官个人绩效考评档案,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在法院形成奖勤罚懒、凭政绩用干部的机制,调动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使广大法官树立起干事创业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