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近日,兰考法院红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原本拒付医疗费的二被告主动将赔偿二原告的各项损失4500元送到法庭。
2008年11月份,兰考县红庙镇土岭村孔某叔侄二人因土地相邻关系与张某父子二人发生纠纷,继而引起双方互相厮打,造成原告孔某叔侄二人身体受到伤害,被“120”拉到兰考县人民医院治疗,后二原告的伤情经公安机关鉴定,均为轻微伤。而后,兰考县红庙镇派出将二被告张某父子进行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二原告出院后,要求二被告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经红庙镇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3000元。
二被告以双方是相互殴打,况且自己已被治安拘留和罚款为由拒绝赔付二原告的各项损失。至此,双方的对立情绪达到了高峰。
经过法庭工作人员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多次调解,二被告终于认识不管是因为什么,也不能动手打人,公安机关的拘留和处罚是公权力对自己的处罚,给人造成的损害自己还是要赔的,二原告的医疗费自己应该赔尝。二原告也认为都是同村,又是邻居,为了以后双方的关系,也放弃了其它的诉讼请求,只要求二被告支付医疗费就行了。就这样,一起矛盾尖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红庙法庭工作人员的智慧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