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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实行干部动态管理激发干警活力

  发布时间:2009-04-08 17:18:32


    近年来,随着法院人事管理制度的进一步严格化、科学化,初任法官人数增长缓慢,一些法官退休离职,新的人员又补充不进来,致使法官人员减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而工作量和案件难度却在逐年增加。为此,尉氏法院在抓班子建设同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实行干部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断优化岗位人员,人尽其才,激发队伍建设的生机和活力,从而保证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1、实行动态管理,合理优化组合岗位人员。自2007年以来,尉氏法院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先后三次对岗位人员进行调整。在本院干警中有五名同志成长为院级领导,中层正、副职提拔换岗30余人次。针对执行工作压力大,优中选优,为执行局配备了一名政委;为了加强信访工作,专设信访办公室,选拔了一名业务素质较高、实践经验丰富、非常有耐心的女法官主持工作。动态管理,岗位优化,人尽其才,使干警切实感到有为就有位,增加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营造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充满竞争活力、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注重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尉氏法院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原则,重公论、重民意、重能力、重业绩,对拟任用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综合进行考查,确保一批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党组信赖、群众满意、干警认可的优秀干警走上领导岗位。在提拔的  名干警中,一人曾获省、市政法委授予的“打黑除恶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庭审能手,一人曾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办案能手”,一人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一人是全市法院“调解能手”,一人被省高院授予“思想整顿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有两人所从事的工作获得了省院先进,有四人在有审判资格的情况下,又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通过了司法考试,在提拔的18名干警中,有11名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真正做到了提拔任用干部不靠金钱靠能力,不看关系凭实绩,尉氏法院的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高、可信度高,没有任何杂音,干警测评优秀率、政法委考核通过率、人大任职通过率均达到了100%。公平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全院干警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全院上下形成了积极向上、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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