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采取蹲点、跟踪、掂包的“三步走”战术,訾新旗、杜复科、赵新庄、马永革、陈文礼等人在3个月时间内疯狂作案10余起,盗窃现金22万余元。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上述五人十九年零六个月至四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银行门口蹲点观察
訾新旗、杜复科等人均系农民,最高文化程度为小学毕业。2007年以来,他们纠结在一起,通过在通许县城和一些乡镇的银行或储蓄所门口蹲点,观察取款人、进而进行跟踪,实施盗窃。
2008年9月15日,马永革、赵新庄等在县城邮政储蓄所门口看到李二峰取款后,就尾随到行政路某药店。李二峰进入药店买药时,赵新庄将其车胎扎破,后趁李二峰补车胎时,将其现金6000元盗走。
2008年9月28日,马永革、赵新庄在通许农业银行门口经过长期观察,跟踪刚取过款的李俊夫妇到饲料公司家属院,趁李俊夫妇到别人家中时,进入李俊家中,由赵新庄将李俊放在三轮摩托车上的钱包偷走,包内有现金17000元。
2008年11月13日下午13时许,訾新旗伙同马永革、赵新庄、韩彦伟(在逃)跟踪从通许县城厉庄邮政储蓄所取钱出来的李明到通许县交警队南一化肥门市部,后趁李明不备将其电动车车座下的现金20000元偷走。
为得手不惜长距离跟踪
这伙人在跟踪行窃时,为了达到目的,显得非常有耐心,针对选择的目标往往长距离实施跟踪。
2008年11月1日上午12时许,马永革、赵新庄、陈文礼等在通许中心邮政储蓄所尾随取款人贾玲,跟踪了4公里,一直到密杞公路城耳岗村桥西边才将贾玲的皮包偷走,盗得现金14000元。
2008年8月28日上午11时许,赵新庄等人从县城尾随张兰兰2公里多,到五里铺转盘东侧某超市门口,趁张兰兰到超市买东西时将其车篓内的包偷走,包内有现金10100元。
2008年8月17日上午,赵新庄等人在通许县大岗李乡邮政所门口发现游莉云取款后,便骑摩托车尾随游风云3公里多,到大岗李乡南前李桥东边河堤上时,趁游莉云不备时将其自行车篓内的包盗走,盗得现金8530余元。
多选女性尤其是骑电动车的女性下手
訾新旗等人经过长期观察发现,很多取款的妇女防范意识较差。尤其是一些骑电动车的女性,取款后往往把钱锁在自认为安全车座下的工具箱内。这让訾新旗他们有了新的可乘之机。
2008年7月22日上午,赵新庄、马永革、杜复科三人在大岗李乡邮政储蓄所发现翟新梅取款后,便尾随跟踪,趁翟新梅不注意由赵新庄将其放车篓内的包偷走,包内有现金10200元。
2008年11月3日上午11时许,马永革、陈文礼从通许县城中心邮政储蓄所跟踪王芳到精品商贸街,趁王芳买衣服时,将其电动车车座下10000元现金盗走。
2008年11月4日下午15时许,马永革、赵新庄从通许县城中心邮政储蓄所跟踪陈静到迎宾路某门业店前,由赵新庄将陈静电动车车座下的包偷走,包内有现金10600元及一部诺基亚手机。
2008年11月16日上午9时许,马永革、陈文礼等跟踪从通许中心邮政储蓄所取款人陈素玲到城关邢岗村西头一门市部,趁陈素玲买东西时,将其电动车车座下的包偷走,包内有现金22700元。
通许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訾新旗、杜复科、赵新庄、陈文礼、马永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分别以盗窃罪判处訾新旗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杜复科有期徒刑八年,并各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赵新庄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3000元;被告人马永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1000元;被告人陈文礼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