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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官“四步调解法”巧解“疙瘩”案

  发布时间:2009-04-02 10:30:56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4月1日上午,杞县法院高阳法庭来了一位山东大汉,他激动地握着庭长王雪阳的手说:“恩人哪,谢谢你啊!要不是您恁快把难题解决了,我这回生意可真是血本无归啊,好法官值得信赖!”

    山东人潘某因运输合同纠纷被张某起诉到高阳法庭,在立案后王庭长立即带领李法官“携卷调查”,深入了解案情,考虑到一纸判决不能彻底解决矛盾,简单讲,就是“20多万元的辣椒酱,不及时处理,损失会很惨重”,当事人不仅会不理解不接受,甚至会引发新的纠纷,而且也不利于日后执行。根据案件性质,王庭长抓住矛盾实质,把握“当事人所需”这一主线,就“赔不赔”、“赔多少”、“何时赔”这三个关键环节进行调解,使案件立案之后当天就调解执结,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针对农村工作现状,王雪阳庭长“包村入户”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把脉群众所需,弘扬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模式,自创“庭前调解”、“亲和说法”、“加强调查”、“以理服人”的特色“四步调解法”,在审判工作中亲和司法,充分运用“四步调解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追求客观真实和实体处理上的公正非常迎合农民朴实的法律观念,灵活便利和乡土化的调解特点对农村群众非常适用。不仅避免了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而且对社会秩序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四步调解法”深受辖区群众的欢迎。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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