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3月30日,尉氏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正式拉开了县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序幕。会议宣读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世亮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县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八指导检查组组长解世明同志作了重要的指导讲话。
刘世亮院长指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端正指导思想,理清工作思路,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理论体系,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原则;有利于进一步认清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要求,找准人民法院的职责定位,着力解决好人民法院服务发展的问题,更加充分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尉氏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和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刘世亮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紧密围绕上级的统一部署,以最快的速度、最切合实际的措施,使学习实践活动在全院全面铺开,力求以这次活动为契机,使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有新增强,法院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司法为民形象有新改善,审判作风有新变化。
解世明组长充分肯定了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他指出,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他提出法院下一步要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确保活动的正确方向;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确保活动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