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兰考县法院在当前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审判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培养干警的科学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陈旧思想观念,提高干警干事创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能力,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前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1、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该院针对在审判工作实践中反映出来的思想问题,从活动一开始就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干警思想上的认同结合起来,以期达到治标治本的实际效果。该院通过对焦裕禄精神的重温,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辉煌历程回顾和对省委徐光春书记在兰考调研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辅导报告的学习,广大干警从思想上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指导意义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经过科学实践检验的真理;坚信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才能树立与时俱进的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促进法院工作持续、协调、科学发展的硬道理。
2、解决审判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开始,该院就追求查摆和解决突出问题的实际效果,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探索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实现案结事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该院通过完善和落实既定的"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调解年"活动、加强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真心实意、千方百计的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和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现代司法的温暖,人民法官的真情。
3、为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法院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打好基础。为了实现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法院工作长远发展的目标,该院在学习实践活动筹划准备阶段就把目光放在了建立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上,并着手进行调研和准备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加以改进的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加强诉讼调解机制的创新。该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经验“兰考模式”的带动下,着眼于采用更加和谐的司法手段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对抗和消极对立情绪,探索建更加和谐、健康、协调的审理方法。二是加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该院为提高化解矛盾的实效,实现案结事了,围绕加强诉讼调解、矛盾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探索建立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工作方法,充分借助该院已建立的基层工作网络等多种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以法官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为依托,多元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三是加强司法公开机制建设。该院为推进司法民主,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围绕落实审判公开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四是加强法院管理机制建设。为调动发挥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该院围绕已运行的绩效考评管理,进一步优化绩效考评管理,提高考评管理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从而带动和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