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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前调解保管纠纷案 斗气双方共赴邻里欢聚宴

  发布时间:2009-04-01 08:59:36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3月31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立案调解中心成功诉前调解一起因电动车丢失引发的邻里纠纷,最终使邻居摒弃前嫌,握手言和,被告则自愿出资请邻居们参加一场邻里欢聚宴会。

    原告王强于2007年9月购买价值1900元的电动车一辆,自购买之日起便将此车一直存放在楼下被告赵鹏的存车库。2009年2月13日,王强发现电动车丢失,便向赵鹏提出赔偿请求,被告以电动车不是在车库丢失为由拒绝赔偿,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故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诸法院。

    鼓楼区人民法院接到诉状后将此案转入立案调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法官针对案情对原告进行了细致的询问,了解到原、被告双方为多年邻居,只是近两年因电动车存放问题产生过摩擦。出于维护邻里和睦、化解双方矛盾的目的,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暂缓立案,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并立刻通知被告参加调解。调解当天,当事人双方情绪激动,各自召集了一群人聚在法院门口,打算用“武斗”的方式解决问题。面对一触即发的局面,法官沉着应对,一面对双方进行耐心的说理工作稳控当事人情绪,一面要求双方派出代表进行调解,最后通过说服教育稳定了大家的情绪,双方代表围桌而坐,进行了家庭聊天式的沟通。

    调解法官首先从“情”字出发,向双方说明维护邻里和谐关系的重要性,在心平气和的交谈过程中将双方往日的矛盾误会一一化解,成功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接着从“理”字出发,用通俗的话语向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试图通过武力解决问题行为的错误。通过调解法官“情”“理”两面的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当即解开心结,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调解,并表示自愿和解,原告请求撤回诉状,再不提此事,被告则主动拿出2000元钱请邻居们参加一场邻里欢聚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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