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兰考法院为妥善处理各类案件,有效沟通本院各庭室之间的信息传递,及时传递案件特殊信息,积极实行涉案稳控信息流程登记制度,既方便群众诉讼,又使案件的信访隐患因素从立案得到重视,方便方盾化解。
兰考法院立案庭在接待来访过程中,如果发现当事人的某些行为动向或特殊要求没有及时传达给承办人,有可能会给审判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对此,该庭积极推出涉案稳控信息流程登记制度,以便在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发现有需要提醒承办人注意的事项,立案庭就将这些事项记录到“涉案稳控信息流程登记表”中,在案件移交业务庭的同时,将“涉案稳控信息流程登记表”一并送交相应业务庭。
如立案庭在接待李某诉黄某离婚一案中,李某和黄某同是某乡人,按照兰考法院内部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某派出法庭审查立案和审理。但是李某反映说对方是大户人家,且兄弟五六个,她上次提出离婚,在派出法庭开庭时对方去了很多人,由于怕挨打提出了撤诉。对方还威胁她说敢再提离婚就打折她一条腿,但日子实在没法过下去了,李某强烈要求县法院立案庭审查立案并要求在县里开庭。立案庭负责人听了汇报后表示同意受理并记录了李某的这一特殊要求,并在“涉案稳控信息流程登记表”中进行了特别说明,同时提醒承办人在该案开庭审理时注意避免双方矛盾激化的情形。立案庭的热心服务,不仅得到当事人的赞许,还受到了承办人的好评。
实践证明,涉案稳控信息流程登记制度的实行,既能让当事人的某些特殊要求得到满足,体现法院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又能使承办人及时全面掌握当事人的某些特殊动态,从源头上防止信访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