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09年3月26日上午,开封市龙亭区法院院长赵洪一行到兰考法院调研绩效考评工作。调研会上,兰考法院院长孔令营针对法院管理方面畅谈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介绍了近几年该院以绩效量化考评为依托的院务管理运行模式取得的成效,兰考法院绩效考核办公室从该院绩效考评工作的制度修订完善、考评组织成立、考评量化内容、考评的方法步骤、考评结果的落实等方面一一作了经验介绍,重点介绍了考评制度和考评结果的落实。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兰考法院在考评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修订司法能力考评制度,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司法能力及位次目标考评委员会工作规程》、《综合部门干警考评细则》、《庭审技能考评办法》等多项考评制度,辅以《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审判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工作人员大督查若干规定》等多项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为该院司法能力考评工作的运行提供了充分的前提保障。二是严抓考评结果落实。健全完善的规章并不一定能产生预期的管理效果,其根源就在于未能严抓落实。为了能让制度贯彻落实,体现公平、公正,兰考法院党组对考评结果高度重视,实行奖勤罚懒、赏优处劣,在干警的评先、晋职、晋级、奖惩和岗位调整中予以充分考虑。对考评在前的部门、干警予以表彰奖励,对处在考评末位的部门负责人予以淘汰,对考评在后的干警予以调整岗位,使人尽其才适其岗。自开展实行司法能力考评工作以来,该院根据各部门和干警的综合考评结果,已对考评在后的5名部门负责人予以淘汰,并对数名考评在前的干警予以提拔。这一奖惩举措大大提高了广大干警对司法能力考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激发了干警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干事创业的热情,从根本上实现了 "要我干"到"我要干"工作理念的转变,增强了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
该院的绩效考评工作经验介绍得到了龙亭区法院赵洪院长一行的高度认同,并表示一定要把兰考法院的绩效考评工作经验带回去,让兰考法院的绩效考评经验在龙亭法院也要生根开花,带动龙亭法院的整体工作再迈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