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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神病人较真 挨骂之后又赔偿

  发布时间:2009-03-19 16:23:14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因为无故遭到同村精神病人的辱骂,气愤之下打伤了精神病女,却不料打人犯法,虽然原本占理,但打伤人之后仍须赔偿伤者医疗费。3月18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翟秀(精神病人)诉被告孔运、李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李华赔偿原告翟秀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法医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432.44元。

    原告翟秀与被告孔运、李华夫妇均为兰考县葡萄架乡某村村民,原告翟秀患有精神病。2008年8月26日上午,被告李华经过原告家门口时,原告翟秀骂姓孔的,因被告李华的丈夫姓孔,李华认为翟秀在自己面前骂姓孔的,明摆着是骂自己的丈夫。丈夫无缘无故被骂,李华感到非常气愤,就和翟秀争吵起来,继而引起互相厮打,致使原告翟秀头部外伤、胸部外伤,为此原告在兰考县中医院住院治疗31天,支付医疗费1720.34元。2008年9月16日原告在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系精神病专科医院)检查,支付医疗费111元。原告的伤情经兰考县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鉴定费150元。

    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孔运并未参与原告翟秀与被告李华之间的相互厮打。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人身受到损害是被告孔运所致,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孔运赔偿其各项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李华致原告翟秀身体损伤,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据相关法律作出了前述判决。

    被告李华虽然感到自己的丈夫无缘无故被骂很委屈,自己打原告事出有因,但同时也认识到自己打伤人不对,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愿意对原告进行赔偿。这真是:得饶人处且饶人,打伤他人真劳神。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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