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为进一步转变审判工作作风,积极实践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顺河法院采取“四个坚持”加强巡回审判工作。
一、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面向基层,服务乡村、社区群众,拉近法官与基层群众的距离。
二、坚持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把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结合“调解年”活动,在巡回审判中,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落实调判结合、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
三、坚持简化诉讼程序,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在巡回审判中,对于一般诉讼案件,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 调解、就地结案、就地送达。对于复杂的诉讼案件,巡回审判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群众的接待、解释工作。
四、坚持积极推行司法救助,使群众打得起官司。对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于这类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和劳动报酬等案件的先于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