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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重大农民工劳务中介纠纷

  发布时间:2009-03-17 13:29:2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中介公司老板王某收取100余名民工中介费,不料没能给他们找到工作。3月16日,百余名民工把王某带至通许法院要求解决问题。通许县法院迅速反应,多方协调,终于妥善调解解决了这起重大涉及农民工案件。

    王某为一中介公司老板,专门从事劳务中介业务。2009年春节王某招领民工100余人,每人收费800-600元不等,因对市场需求预料不周,受经济危机影响南方大量企业倒闭或者裁员,王某带领民工滞留广州一月有余也未能为民工找到工作,所收费用也消费殆尽,无奈率民工回转家乡。回来后,因王某无力返还中介费用双方产生纠纷。3月16日上午10时,百余名民工在围堵王某未果后,将王某强行带到法院请求解决。

    通许县法院巡回法庭接待法官在询问双方情况后,一方面派出两名资深法官做好劝解工作,将民工们安置到大审判庭,供上茶水,确保民工情绪的稳定;另一方面立即向调解年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请求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在法院的努力下,半小时后县群工部负责人、劳动社会保障局及县政府负责劳务输出的相关人员均来到现场,组成协调小组对此纠纷进行调解,在主管院长的主持下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事实上王某不是不返还中介费用,而是在广州百十人的消费加上联系工作,费用已花完,自己还赔了几万元,目前实在难以如数偿还。在得知这一实情后,法官协同相关部门人员耐心做民工们的工作,告知民工王某本也是一片好意,但因金融危机影响市场风险的加大是个人难以预测的,出现这样的结果是任何一方都不愿看到的,双方必须相互理解与支持,同时大家也要相信党、相信政府,我们一定会克服困难把这件事情解决好。

    在做好稳控工作后,在法院的主持下,经县劳动部门协调,下午5时,达成如下协议:1、王某于当天返还每位民工中介费300元,余额1年内还清;2、该100名民工,其中20名青少年先进入三职高国家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免费培训3个月,然后由校方负责就业,25名针车工安置进入当地兴盛、飞天两家制衣厂上班,其余青壮年民工视个人自愿由县劳务输出部门送往四川灾区搞工民建筑。

    至此,一起金融危机背景下农民工劳务中介纠纷得以妥善解决,通许法院法官负责任、顾大局的精神不仅得到民工们的赞赏,更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加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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