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丈夫被判死缓,在省一监服刑八年,在家的妻子奔波数百里起诉至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法官热情接待,想方设法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收到群众的好评。
2000年新蔡县关津乡村民柏某因犯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在省一监服刑八年后,妻子无法忍受村里人的非议,一张诉状将服刑的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前后三次到监狱内给被告做调解工作,告诉被告目前妻子的现状,妻子一个人艰难的抚育着三个孩子。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告终于理解了妻子的苦衷,表示同意法院调解离婚。2009年3月12日承办法官靳近、严伟冒雨带着原告又一次来到监狱,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解除了婚姻关系。因为考虑到原告家在外地,而且天又下着雨,每天仅有晚上的长途汽车返程。为了减轻原告的经济负担,承办人给原告安排了午餐,还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打印好民事调解书,及时把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而且还开警车把原告送到长途汽车站,为原告购买了车票。原告拿着调解书和车票激动万分的说:“没想到开封法院的法官对我一个外地的农村妇女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