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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张兴隆院长亲自包执行难案并成功协调4起重点案件

  发布时间:2009-03-11 17:07:24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为推进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深入发展,近日,开封中院院长张兴隆亲自包案,并经过多方努力协调工作,成功协调4起由开封市委书记刘长春同志批办,涉案标的金额为192.5万元的涉府、涉国企重点案件,为重点案件的顺利执结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张兴隆院长分包的郑州市正岩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检察机关一案,与开封市0217河南粮食储备库申请执行尉氏县庄头乡政府一案等3起案件,同为全市法院“清积”工作的重点案件,时间跨度长,涉案标的金额大,执行难度大,制约着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度。为加快“清积”工作进度,市中级法院张兴隆院长带领市中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冯晋阳,执行局副局长张兴海到尉氏县,同该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立同志协调案件。王国立县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由相关部门“一把手”参加的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交办案件,限期解决。王国立县长当场拍板,其中1个案件由其负责解决,另外3起案件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国启同志包案解决,并确保上述4起案件尽快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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