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表彰先进大会。市中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政治处主任、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干警及市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韩玉芬主持会议,张兴隆院长作重要讲话。
会上,市中院副院长邱爱玲通报了2008年度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名次等情况。市中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闫晓明宣读了省法院、市中院关于表彰200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尉氏县、通许县法院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称号,兰考县、鼓楼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二等功”,邓强、付素芹荣获“全省优秀法官”,李和平等6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金明区、开封县法院荣获“全市优秀法院”称号,中院法警支队10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中院刑一庭等3个单位荣立集体嘉奖,汤小龙等12人荣获全市优秀法官,赵伟生、冯铁中等57人荣获个人三等功和嘉奖,李凯等6人荣获优秀合同制人员称号。
随后,尉氏县法院院长刘世亮、兰考县法院院长孔令营、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邓强、金明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黄卫勇作了典型发言,他们积极向上、昂扬饱满的精神和日益进取、不畏困难的作风赢得了与会同志的共鸣。
市中院院长张兴隆作了总结发言。张院长回顾了2008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成绩,安排部署了2009年全市法院的整体工作。结合学习、宣传、培养先进典型和2009年的绩效考评工作,张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大力弘扬司法正气。要学习先进典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开拓创新的拼搏精神、务实团结的良好作风。二是要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提高法院公信力。要引导广大干警见贤思齐、择善而从,加大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工作的力度,把重点放在基层和第一线,要关心和爱护先进典型,为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三是扎实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促使2009年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绩效考评内容,在实现科学规范管理上见成效;加强对法官个人绩效考评,逐步建立“高压、严管、重奖、敢淘汰”的工作机制上见成效;强化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在实现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上见成效。
韩玉芬副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迅速传达、深刻领会张兴隆院长的讲话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团结一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促使全市法院2009年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