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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法院诉前调解解心结 司法为民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03-05 10:51:53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3月5日,该院以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了一起赡养纠纷,当事人杜某送来一面绣有“热心为民、秉公办事”的锦旗表示感谢,激动地说:“以前总认为人民法院是冷冰冰的,是龙亭法院的法官彻底打开了我20多年的心结,感受到来自法律的温暖,实现了我们家庭的和谐!”这是龙亭区法院采取诉前调解机制妥善调处的又一起案件。

   来院要求立案的马某兄妹四人,1个月前,母亲患病住进了医院,马某及其两个妹妹主动承担起照看老人的重担,但由于母亲病情较重,马某的大哥又未及时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甚至未到医院看望老人,马某遂拉着大嫂杜某到法院要求判令其履行赡养义务。

    负责立案审查的何法官耐心说服教育当事人不要意气用事,并以亲身经历教育他们发扬敬老爱老的家庭美德。“亲情是多么的珍贵,一旦破裂就是一生的遗憾。老人还在病床上,兄弟却打起官司,老人心里该有多寒啊”。情绪平静下来的马某讲出大哥之所以不愿承担医疗费,是因为他们两人在住房问题上存在经济纠纷,大哥现住的房屋户主是自己,并未办理过户。大哥的身体不太好,可能是担心今后生活得不到保障。只要大哥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可以马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听到这,何法官进一步教育他们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存在经济纠纷不能成为怠于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只有彼此谅解、互相让步,才能消除隔阂、和睦相处。何法官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疏导,使杜某当场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立即掏出了医疗费。马某随即配合大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还一起赶到医院看望了病床上的母亲,至此,濒临破裂的家庭关系重新和睦起来。

    龙亭区法院为将矛盾尽早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不断加大诉前调解的工作力度,建立诉前调解机制,今年以来,共诉前调解化解纠纷1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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