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打印具有专业性、严肃性、保密性、和权威性。由于缺乏严格的裁判文书打印管理制度,一些法院在裁判文书打印过程中出现泄密现象不容忽视。
一是文印人员多为临时聘用人员,保密意识和责任心不强。二是文印室电脑文档未加密,涉密电脑及移动介质未实行专人专管。三是未经领导批准在法院外部打印裁判文书。四是未及时销毁裁判文书或审理报告废弃稿。五是未妥善保管待打印裁判文书底稿或审理报告。
加强裁判文书打印过程中的保密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文印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心,文印室电脑实行专人专管,文档实行分类加密;二是裁判文书必须经主管院长签批后方能交付打印;三是实行电子会校、电子会签,减少泄密渠道;四是妥善保管打印过程中的裁判文书底稿,未经许可他人不得随意翻阅或摘抄;五是及时销毁裁判文书或审理报告废弃稿;六是未经主管院长批准,一律不得在法院外部打印裁判文书;七是打字室属涉密部门,不对外打印复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八是建立健全打印过程中泄密事故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