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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预防信访有新招

  发布时间:2009-02-27 13:42:1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09年2月,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连续出台了《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和《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两个文件,加强本院信访工作的规范管理,从制度层面上约束全院各部门干警,预防信访,力争实现全年“零上访”目标。

    《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本院信访的分类、登记和分流,信访的处理、督办和结案,信访的归档、统计等详细流程,还对本院各部门进行了信访工作分工,使到法院信访的人民群众来者有接待,接案有登记,落实有步骤、有责任人,真正体现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司法为民精神。

    为了使《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规定,本院各部门、全体干警凡与立案、审判、执行活动以及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司法鉴定、司法强制措施等活动有关的信访案件,均纳入信访考核范围。信访工作占院司法能力考评基本分4分,并具体细化为100分进行考核,其中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占20分,信访、上访情况占80分。

    该考核办法还详细规定了考核部门及考核程序,评分办法则更为详细,共列举了十四种扣分情形和扣分办法。考核办法的最后一项是信访工作目标和处罚规定。本院信访工作目标是“零上访”。若发生进京集体访或上访人在进京上访中造成恶劣影响,或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国家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以及在本院信访考核中居末位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均实行一票否决。

    2009年兰考法院将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和《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做到各负其责,为实现全县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兰考法院全年“零上访”目标而不断努力。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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