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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实事惠民工程”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09-02-24 15:42:3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为继续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进一步落实好便民诉讼的各项措施,杞县人民法院在2009年里以“关注民生、司法为民”为第一追求,坚持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通过实施“实事惠民工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做到司法为民、亲民、便民、利民、惠民。

    一是实施调解网络工程,提高司法亲和力。推行各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惠民诉讼服务活动,把审判工作的重心大幅度下移,坚持面向基层,眼睛往下看,把办案地点移到乡镇、农村、田间地头、厂矿企业中去,离农村越近越好,离农民越近越好。实行到案发地、集贸市场、田间地头巡回办案,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法官五进”活动,完善“庭村”、“庭企”、“庭校”共建机制,超前化解矛盾,发挥职能优势,从纠纷中甄别影响全局发展和稳定的社会矛盾隐患,制定解决预案,及时反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人性化调解机制,尽可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方便,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便民调解服务为依托、调解服务点为触角、人民调解联络员为中坚的诉讼调解网络,努力把便民诉讼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此外,继续探索试行执行“特快专递”、诉讼提存、远程开庭和委托确认等多项便民措施。

    二是实施阳光审判工程,增强司法公信度。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措施公开,让透明、正义的阳光照亮诉讼全过程。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向当事人印发《诉讼风险提示书》、“十项温馨提示”和“五个严禁”有奖举报监督卡,帮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继续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试行当事人遴选人民陪审员办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作用,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三是实施司法救助工程,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开辟救助“绿色通道”,积极实行司法救助制度,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追索工资、保险金、赔偿金的劳动争议、劳务纠纷案件以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进一步简化减免缓诉讼费手续,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完善庭前调解工作,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审判质量和诉讼效率,在农忙等时节集中巡回立案,开通互联网、传真等远程预立案程序,依法维护百姓合法权益,努力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是狠抓信访治理工程,保障群众合理诉求。通过创新方法、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信访接待工作。完善信访人员档案,落实限时回复制度,实行“信访特派员”预约接访、领导下访,开通院长信箱,及时倾听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信访调处工作,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努力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强化源头预防,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功能,实行“判前评断、判后答疑”,努力提高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和初信初访息访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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