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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法院以实际行动落实“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09-02-24 15:09:3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自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实施“五个严禁”的规定以来,兰考县法院以实际行动狠抓“五个严禁”规定的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取得了满意的社会效果,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是把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纳入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的必学内容,同时适时开展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干警以此为鉴,清醒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五个严禁”规定的重要意义,做到人人皆知,时时牢记,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自觉性。

    二是结合法院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将每个部门、干警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初《目标责任书》,全面规范干警的行为,严明职业纪律,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五个严禁”的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将“五个严禁”制成了胸卡, 确保每位干警时刻铭记“五个严禁”,真正入脑入心,提醒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自觉遵守“五个严禁”, 坚定不为金钱、人情动摇法律的信念,从源头上遏制司法不公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树立法院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是加强内外监督。该院把“五个严禁”最大化的向社会公开,时刻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的监督。对典型、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旁听庭审;对公开审判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适用程序等及时进行公告,便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对“五个严禁”的接待与受理,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378-6998555),保证全天24小时值班,方便群众直接或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对干警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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