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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顺河区法院委托调解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09-02-23 10:07:20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月23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东郊乡文庄村张老汉在村委会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这是顺河回族区法院委托村委会调解民事案件的一个典型事例。

    张老汉今年七十多岁,近年来一直随4个子女轮流生活,因吃大锅饭经常不可口,老汉想自己单独立伙,但因生活费问题与几个子女发生纠纷。2月17日,老汉来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东郊人民法庭要求解决其赡养问题,因老先生家离法庭有十余里路,接待他的东郊法庭庭长张炜即将该案委托乡司法所和老汉所在的文庄村委会进行调解。司法所民调员和村委会干部经过给几个子女做工作,4个子女同意每人每月给老汉50元,老人所需的医疗费由四个子女均摊,并就老人的生活起居问题达成了协议,法院为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今年初,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为了建立多元化民事调解机制,与各社区、乡村签订了委托调解协议;与市伊斯兰协会、区宗教局等团体和机构共同制定了涉及少数民族民事纠纷的调解办法;规定一般的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法院可以委托社区、乡村及律师事务所等基层组织和有关机构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经法院审查由法院签发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此举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而且减轻了法院诉讼压力,调动了基层组织和有关机构参与民事纠纷调解的积极性。今年以来,该院已委托调解民事案件11起,其中9起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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