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因家庭琐事处理不当,叔伯兄弟间竟然动起了手,堂兄用水果刀将堂弟扎成重伤。2月13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8 年11月25日17 时许,被告人刘建听说父亲和六叔在一起喝酒时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就匆匆忙忙往六叔家赶,在路上遇见六叔的儿子刘涛,两人因言语不合也发生了激烈争吵,并相互厮打,厮打过程中刘建从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往刘涛腹部扎了一刀,致使刘涛回肠破裂。经兰考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刘涛的损伤为重伤。
本案发生后,被告人刘建主动和被害人刘涛达成赔偿协议,共赔偿刘涛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刘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理。被告人刘建和被害人刘涛是叔伯兄弟,因家庭琐事引发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情急之下伤人,主观恶性不大,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