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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聪明用假手枪抢劫 自作自受触刑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02-09 08:56:55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自作聪明的汤宝以假手枪、假手雷等工具吓人实施抢劫,最终被当场抓获,抢劫未遂。近日,兰考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汤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13日,被告人汤宝为实施抢劫,在开封市购买相关物品做准备,后乘坐客车到兰考县固阳镇,选择一僻静加油站准备抢劫。次日23时许,被告人汤宝携带仿真手枪、斧子、绳子、胶带、假手雷等物品来到固阳镇一个体加油站,以购买柴油为名,骗取业主张某开门。汤宝持仿真手枪对着张某实施抢劫,张某当场识破并强烈反抗。汤宝见势不妙,夺路而逃,被张某等人当场抓获。在抓捕过程中,汤宝持斧子将张某砍伤,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家属对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6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汤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汤宝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补偿,对其可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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