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09年1月20日,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落实市中院法官“五进”活动要求,让辖区居民过一个稳定祥和的春节,鼓楼区法院在案发地西坡北街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抢劫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吉牛日落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8月17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吉牛日落(男,25周岁,彝族,文盲,农民,四川省美姑县人)结伙马海阿日(另案处理),攀窗进入本市西坡街国税局家属楼2单元402室桂成斌家,盗窃现金890元、三毛购物卡300元、摩托罗拉A388手机一部(鉴定价值80元)、魅族MP3一部(鉴定价值440元)。后在逃跑中,为抗拒抓捕对公安民警及巡防队员当场使用暴力,用砖将巡防队员鲁松林、赵新民等人砸伤;2008年8月16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吉牛日落结伙马海阿日,攀窗进入本市东苑小区15号楼1单元5号王素芬家,盗窃现金2400元。2008年8月15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吉牛日落结伙马海阿日,攀窗进入本市西坡西街6号院7号楼2单元8号李铁强家,盗窃现金3200元、诺基亚手机6111一部(鉴定价值340元)、佳能牌850型数码相机一部(鉴定价值1460元);2008年8月15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吉牛日落结伙马海阿日,攀窗进入本市西坡西街淮河医院家属楼7号楼东单元四楼渠颖洁家,盗窃现金1800元,男士梅花机械手表一块(鉴定价值3340元);2008年8月1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吉牛日落结伙马海阿日,攀窗进入本市西坡南街建委家属院1号楼3单元7号陈建华家,盗窃现金4000元、三星E258手机一部(鉴定价值855元)、诺基亚手机一部;2008年8月1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吉牛日落结伙马海阿日,攀窗进入本市西坡东街19号院1号楼2单元3号楼6号张克礼家,盗窃三星P408型手机一部(鉴定价值150元)、诺基亚手机一部、手表两块;2008年8月1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吉牛日落结伙马海阿日,攀窗进入本市西坡南街25号院1号楼3单元10号赵振声家,盗窃现金1800元;2008年8月1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吉牛日落结伙马海阿日,攀窗进入本市西坡南街25号院1号楼3单元6号郑协照家,盗窃现金200元、摩托罗拉V303型手机一部(鉴定价值130元)、杂牌手机一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吉牛日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他人盗窃公民财物七次,盗窃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吉牛日落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打伤抓捕人员,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吉牛日落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吉牛日落当庭表示不上诉。
案件宣判后,鼓楼区法院副院长周宏为旁听群众做了一场精彩的家庭防盗知识讲座,并鼓励广大群众勇于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积极为政法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