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最高院“五个禁止”规定出台后,杞县法院及时采取多项具体措施加以落实:
一是贯彻落实“经常教育、积极预防、严格惩戒”的廉政方针,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审执责任追究制、信访稳定责任追究制和“五个禁止”责任追究制;
二是继续深化和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在立案、审判、调解和执行等程序中制定更具操作性的规范,加大绩效考评和案件评查力度,树立正反典型促成效;
三是全面整顿法官队伍,从纪律作风、法官着装、法官用语、开庭礼仪、卷宗档案管理和警车使用等方面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组织督查组随时督察,及时查处;
四是加强对法官的日常廉政教育,最大限度发挥“五项禁止”规定的预警作用,使每位法官头脑里形成“不能违、不愿违和不敢违”的遵纪守法意识。
五是将最高院“五项禁止”规定和处罚办法印制成卡片,便于法官随身携带,随时警醒不要触犯“五项禁止”规定。
六是杞县法院院长黄凤军亲自率党组一班人主动到县人大、政协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诚邀社会监督员发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