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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区法院开展“送春联、送平安”活动

  发布时间:2009-01-12 16:49:25


    开封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营造平安建设的深厚氛围,根据中共开封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及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开封市金明区法院下达了决定开展“送春联、送平安”活动的通知。

    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开封市金明区法院成立了以院长常风臣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置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

    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决定把下列4类家庭作为春联发放的重点,确保送到:1、辖区内军烈属、五保户、有伤残人员的家庭;2、辖区内纳入低保及农村低收入家庭;3、2008年被市综治委确定的36个乱村点的所有居民户;4、2007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的全部居民家庭。

    常风臣院长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司法为民和平安建设宣传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投入人力、物力、责任到人,确保任务完成。根据本院实际,要利用多种方式,采取不同形式,进村入户发送,把这项活动做实、做细、做好、做扎实。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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