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为弘扬马锡武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1月6日,开封市法院在顺河区法院召开“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启动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现场会。开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勇亲临会议,省法院办公室、研究室领导,开封中院院长张兴隆、顺河区区委书记周丰、顺河区区长祁文华,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金旭阳及各区县法院院长等参加会议。
会上,顺河区法院许新启院长谈到,该院以基层工作网络为平台,前移工作重心,相继于2007年、2008年开展了“法官进社区”、“法官进村入户”活动。由法院每名院领导分包一个办事处和若干乡村,每1至2名法官分包一个社区和一个行政村,并在社区或村委会等处设置内容为分包法院领导及法官联系电话的统一标牌。分包法官在平时开展预约法律服务,每月两个星期五下午到社区、乡村开展工作,对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社区主任、村委干部等进行业务指导和法律培训。该院在辖区6个办事处、2个乡镇设立了67个调解中心、民调指导工作和法律服务网点,聘请123名辖区基层干部、威信高且综合素质好的群众为网点负责人。一是密切与基层组织和相关机构的联系,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该院与开封市伊斯兰协会、顺河区民政局和基层组织签订了案件委托调解协议,由其调解简易的矛盾纠纷(事实清楚或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委托上述部门和人员上门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还注重邀请基层工作联络员、当事人近亲属、同事、社区和村干部协助调解,建立了社区人民调解、法院巡回调解和委托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拓宽了矛盾纠纷的化解渠道。二是设立巡回审判点,坚持巡回审理,巡回办案,就地调解。建立和健全基层组织和群众诉讼沟通机制,吸收辖区群众参与诉讼活动。选择典型案件到基层开庭,邀请基层组织和群众旁听,并听取其提出的合理、合法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案件审理工作透明度。三是设立社区、乡村法律服务点,拉近法院与社区、法官与辖区群众之间的距离。该院定期在社区、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注重为社区下岗职工、“农民工”及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并与司法局、民政局、劳动就业局联合构建了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下岗职工司法救助机制。四是指导和协助社区搞好信访稳定工作。通过法官深入基层,主动排查涉诉信访问题,帮助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困难,及时将信访隐患、苗头化解在基层。2007年6月以来,该院开展巡回审判80余次、就地调解案件140件,并试行了委托调解。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70多场,进企业、学校送法50余次,开办百姓法律课堂32个,授课96次,7000余名群众受到法律教育;上门为18名群众办理了诉讼立案手续,对80余名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达13万多元。2008年,该院的民事调撤率达到74.1%。该院的做法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和支持,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2008年7月以来,《开封日报》、《今日安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等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
开封市伊斯兰协会会长李文章、顺河区仪北社区主任张雁、东郊乡边村支书吴伟等代表等作了大会发言。他们一致认为,顺河区法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法官进村入户”活动,听民意,察民情,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和实际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随后,开封中院副院长李佩生宣读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法官“五进”活动的意见》。
张兴隆院长在讲话中指出,顺河区法院“法官进社区”、“法官进村入户”活动,是对基层工作网络的发展,是马锡五审判方式与现代审判工作的有机结合,是新时期人民司法工作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举措,对于搞好新时期法院审判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具有重大意义。张院长要求,全市法院开展的法官“五进”活动,应在顺河区法院“法官进社区”、“法官进村入户”活动的基础上予以全面推广,不断提高对新形势下法官“五进”活动的重要性的认识,迅速安排部署活动的开展。
张勇书记指出,深入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充分体现了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根据中国的国情和乡土民情,借鉴灵活、便捷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理念,符合政法机关落实司法为民和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工作大局的要求。张书记要求,全市法院法官要带着一颗火热的心走到群众中去,融入群众,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民群众幸福的司法实践中,实现人民法官的自身价值。要借助“五进”活动,将法律送到人民群众中去,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和困难,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让群众全面了解法院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