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快报

杞县法院四项措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9-01-09 09:02:0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月8日上午,杞县法院邀请部分60岁以上老年人到县法院召开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座谈会。组织老年人学法用法,使老年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县法院还邀请了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了座谈。

    杞县法院院长黄凤军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院的具体做法:一是加强老年人案件的“三优”工作。即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送达;二是开展法官“五进”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进门立案、进门调解等特殊服务;三是简化立案手续,允许“电话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又有特殊原因的老年人案件,允许电话立案,及时做到巡回开庭和调解;四是开通执行“特快专递”。对孤寡老弱病残执行案件,法院做到优先执行、特快送达。

责任编辑:谢芳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