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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帮忙遭拒便杀人,凶手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09-01-08 14:01:30


    元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让人帮忙遭拒便杀人的被告人贺红喜执行死刑。

    2007年3月1 0曰1 5时许,贺红喜酒后骑摩托车行至尉氏县蔡庄镇北孟村北地时,看到与其一起喝酒的王某骑摩托车摔倒在路上,便打120急救电话求救,但急救中心因工作忙暂时无法出车。这时同村经营个体诊所的郭某开车路过此处,贺红喜要求郭某开车送王新峰去医院治疗,郭某因故没有同意。贺红喜不满,当即对郭某辱骂、殴打,并扬言要杀死郭某。被人劝开后,郭某开车回诊所给病人看病。贺红喜打电话叫人将王某送到其他诊所治疗。后贺红喜持匕首闯入郭某所开诊所,不顾旁人劝阻,向郭某身上连刺数刀,致郭某当场死亡。贺红喜又持剪刀准备扎郭某的妻子时,被人制止。之后,贺红喜逃离现场。

开封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贺红喜因琐事酒后持刀行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遂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红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贺红喜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河南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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