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入经常性教育工作以来,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体干警会进行研究和部署,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许新启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领导小组,对经常性教育负责总体实施。
二、建立了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
为扎实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提高干警学习积极性,我院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法院实施方案》,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了党组、干警的学习规划。3月份,我院安排5次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法官行为规范》(试行)、河南省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例选编、市委政法委《以案析理专刊》、《法官法》等。在组织学习的同时,我院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干警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制定了《干警培训工作意见》,计划2008年全院干警要进行一次培训,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三、关注民生,逐步完善制度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村稳定,我院立足审判,延伸服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从立案接待、案件审理、强化服务等方面制定了13条便民措施,为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供了司法保障。
四、继续开展“法官进社区” 活动
3月份,我院干警2次进驻社区进行法律服务,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0多件,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五、安排部署了岗位练兵方案
为配合经常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我院在结合上级法院工作的基础上,对2008年岗位练兵活动进行了如下安排:进行裁判文书评审、调解能手评选、执行和解能手评选、开展书记员岗位技能竞赛、开展庭审能力考评等。要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干警各项技能得以提升,综合素质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