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王军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承包林场,挖坑储水防火,却让来此玩耍的小可昕命丧黄泉。
王军承包了河南省国有林场兰考林场,该林场与张君墓镇贾马口村仅一路之隔。王军为了防火,就在村路边的林地内挖一个深2米、南北宽10米、东西长13米的储水坑。为了防止出现危险,便在水坑四周砌了半米高的围墙,并书写“禁止玩水”。2006年7月22日,小可昕的母亲周某领着可昕到护林员住的地方聊天,护林员的妻子告知周某,注意水坑,可周某仅仅对孩子说一句“不要去水坑玩”,就任孩子玩耍。没多久,周某就发现小可昕永远离开自己。
周某悲痛之余,将王军、兰考林场起诉至兰考法院。由于周某在明知危险存在,仍放任孩子玩耍脱离监护范围,对事故承担70%的责任;王军对储水池疏于管理、且没有护栏,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20%的责任;兰考林场承担10%。
判决之后,王军虽然对判决有意见,但王军还是吸取了教训,及时在水池四周安装了护栏。法院执行干警前去执行时,他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在执行干警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当即履行5000元,余款两个月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