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杞县法院为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采取定岗定责、绩效考评、制度约束等措施优化法官资源配置,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做合适的工作。
一是岗位调整,着力基层。根据岗位需要、个人能力,对现有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将具有法官资格的干警从后勤保障部门抽调到审判业务部门,充实基层法庭审判力量。
二是透明选拔,培养骨干。该院在县委、县人大的领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通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竞聘演讲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从程序上保证人事调整和轮岗交流的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透明用人机制,29名年轻法官全部被推到业务庭室,从事专、兼职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等职务 ,以充分的信任,广阔的平台,激发年轻法官的热情与活力,培养业务骨干。
三是强化陪审,充分调动。该院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实际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该院现有人民陪审员31 名,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一支强有力的审判力量。据统计,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普通程序民事案件占到90%之多,占全部已结案件的60%,并且人民陪审员参与办结的案件也大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推进改革,聘用人员。该院积极探索审判工作改革,一是实行书记员聘用制度,聘用10名工作能力强、年富力强的书记员,承担书记员事务性工作,使法官全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以更好地节约司法成本和司法资源。
五是调解前置,及时履行。在立案庭成立调解室,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能够调解的当场调解,能够履行的及时履行,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审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