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杞县法院认真落实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原则,着力强化文明执法意识。该院积极推行人性化羁押,既保障了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又彰显了刑事审判的司法公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杞县法院人性化羁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为被告人解除械具,杜绝以简单粗暴方式押解被告人。二是对于被告人多或是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视情节对刑事被告人实行配带头套押解,防止被告人相互串供、脱逃。三是强化庭审过程中的规范化姿态、动作、语言和警惕性训练,力争做到标准、规范、文明和训练有素。四是积极筹建人性化羁押室,在细节上体现出对被告人人格和人权的尊重,例如为老弱病残被告人提供休息凳;在庭前主动了解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和情绪状况,专设心理开导室,以确保庭审安全。五是对重大或有影响的刑事案件的押解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真正使审判公开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