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为维护司法公正,严肃审判纪律,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切实保护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利,根据《法官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精神,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法院下发了《关于重申禁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私下会见当事人规定的通知》,从而建立起一条维护司法公正的“隔离带”。
由于私下会见当事人容易导致违法违纪事件,在社会上容易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该法院特重申上述规定,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禁止私下会见规定的重大意义,在审判工作中,自觉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风险意识,做到不偏不倚,以程序正义实现实体正义,以司法公正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同时要求全体干警实行因公会见的公开化,即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区或办公室私下会客,应在接待室或询问室会见当事人。对当事人坚持要求面谈反映问题的,会面在接待室或办公室公开进行,并由两干警参与接待,认真做好记录,会见后制作成书面材料存入副卷。该法院还要求要做好因公会见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对于矛盾纠纷尖锐、情绪激烈的当事人,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由法警队专门指定法警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并协调会见中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