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日前,鼓楼法院院在审理原告王勤诉被告张民离婚一案中,审判人员以实际行动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查明了案件事实,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双方当事人均向法院表示感谢。
原、被告双方是夫妻关系,2002年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被告随即外出打工,并一直未有音讯。期间,王勤曾因房屋权属纠纷在法院起诉,因不能提供出被告确切地址,原审法院以公告送达并缺席判决,案件虽已审结,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并未得到彻底解决。
王勤在2008年8月向法院又提起离婚诉讼,鼓楼法院办案法官为实现案结事了,专程到被告父母家中做了大量的劝说工作,希望能够通过其父母向被告转达,同时说明当事人回避矛盾的行为不能阻止法院依法做出裁判,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就要到庭应诉,有话讲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这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并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做出公正裁决。法官一席话使被告父母深受感动,表示被告一旦回来,一定劝其到法院应诉,让案件得到顺利解决。
开庭时,被告按时到庭,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案件当庭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