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日前,以狗作为盗窃目标,三年来屡屡作案,共盗狗十九只的尹亚辉和侯贝贝因犯盗窃罪,被兰考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和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兰考县仪封乡董庄村现年18岁的尹亚辉伙同仪封乡台棚村19岁的侯贝贝,自2006年冬季开始至2008年6月,在仪封乡各个村作案九起,共盗得土狗19只,经鉴定总价值为393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尹亚辉、侯贝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尹亚辉犯罪时未满18周岁、被告人侯贝贝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基于案件事实和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本着对未成年被告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二被告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