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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院长利用平安大喇叭提示村民如何防盗抢

  发布时间:2008-12-16 16:59:53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2月15日,杞县法院黄凤军来到宗店乡宗店村,利用平安大喇叭宣传提醒农民如果预防盗抢。

    抢劫、抢夺和盗窃犯罪曾一度占到杞县全部刑事案件的85%以上,是民间多发性犯罪案件,打击“两抢一盗”的一项重要手段就是“抓防控、重预防”,平安大喇叭是打击盗抢等犯罪活动的高科技手段,它能够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犯罪发生,老百姓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杞县法院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在开展严打“两抢一盗”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率先发挥全县各乡镇平安大喇叭的作用,扩大打击“两抢一盗”的声势,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宣传防盗抢知识。当天下午,黄凤军院长来到宗店乡宗店村,他在平安大喇叭上提示村民应该如何预防和打击盗抢犯罪活动。

    此外,当日杞县法院刑事庭法官也下乡专题宣讲如何预防盗抢。该院制作了大量宣传单、防盗抢宣传版面和防盗抢随身卡片,揭露犯罪分子常见的犯罪伎俩和群众应注意的防范措施。法官特别告诫广大群众携带钱财不要天黑独行,以免被盗抢损失钱财。

    广大村民对杞县法院的宣传活动表示非常欢迎。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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