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成立于2007年的开封顺河法院东郊人民法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该法庭结合东郊人民法庭的实际情况,坚持巡回审判,就地调解“马锡五审判方式”,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从2007年7月建立法庭到2008年11月共审结案件257件,调撤率为82.9%。结案率为95.9%。
顺河区法院东郊人民法庭辖东郊、土柏岗两乡35个行政村,面积47平方公里,人口近8万人。该庭从有利于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出发,积极的化解了民事纠纷,有效的化解了民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并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之中。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要求,在坚持依法自愿的基本原则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穷尽一切可能,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尽量调解解决矛盾。
2008年8月份,该院受理吴志刚与田敏敏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母亲是个老上访户,得知媳妇起诉离婚情绪很激动,并且被告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很容易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主审法官注意观察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及诉讼目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坚持庭前、庭中、庭后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同时利用本院基层网络优势,发动双方村委干部从中协调,使这起棘手的案件,在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化解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