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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讲正气重品行严把廉洁关

  发布时间:2008-03-20 17:16:56


杞县法院讲正气重品行严把廉洁关

河南省杞县法院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增强全体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取得良好的效果。

该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注重突出对理念、机制和载体的创新。首先是创新司法理念,组织全体法官相继开展“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做一名新时期的好法官”“讲党性、做表率、重品行、比贡献、甘当公仆”等演讲比赛及座谈会。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同志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增强服务和宗旨意识。其次是创新工作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双项选择(即庭长选择同志、同志选择庭长),使同志们在工作中增加了危机感和压力感。针对当事人提出的人情案、关系案以及服务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粗暴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力求取得实效。第三是创新教育载体。先进的事迹能激励人,优秀的榜样能鼓舞人,该院注重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认真组织法官学习模范法官的先进事迹,同时不忘树立身边的榜样,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建成了廉政建设文化长廊,在审判综合楼内挂上警示格言,做到警钟长鸣。

该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立足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监督制约管理体制。为使每个同志心中时刻绷紧“紧箍咒”,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规章制度印发到每个庭室、每个同志手中,把好制度之锁,禁止法官出现枉法裁判现象。将法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行为也纳入到监督机制之中,制定了《法官8小时业外活动实施细则》,对当事人通过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或投诉法官在业外活动中有不当行为,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或影响法院、法官形象的,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及时登记在案,通知被反映人员书面说明情况。对于在业外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根据有关制度严肃追究责任,形成机关、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易发问题的“薄弱点”,严把重点关口,制定《禁酒令》、《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在全县多家单位聘请了1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从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汇总,反馈到各个庭室和同志们手中,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今年元月,该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事业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600多份,对反馈的10多个方面的意见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全体法官构筑起一道坚固的屏障,保证了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社会上树立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 。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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