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从立案到原、被告双方调解解决,两起案件仅用一天的时间便结案,当事人拍手称绝。12月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速战速决,成功调解了两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被告刘某开车将原告郝某、谷某二人撞伤,双方为医疗费用发生纠纷,经交警队多次调解无效,二原告诉至法院,因被告是同一肇事者,承办法官决定对两起案件一起进行审理。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扣押被告刘某肇事面包车,承办法官立刻为原告郝某办理了手续,并进行了财产保全。由于被告家住兰考县,为了减少其来回行程费用,承办法官立即对两起案件组织了调解,对赔偿数额的问题,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随即,原告郝某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家不在市区,路途较远,在原、被告拿到调解书后,承办法官随即同被告一起到开封市公安局交警队对被告的车辆解除了财产保全。
此时,天色已晚,承办法官一口水也没来及喝,当事人邀请法官吃饭,承办法官婉言谢绝。当事人感动地说:“谢谢你们,我们的纠纷一天之内就解决了,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