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四川省邻水县农民任秀娟、张建扬夫妻二人到开封搞传销,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12月8日分别被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10个月。
2004年12月以来,被告人任秀娟、张建扬被上线动员,以2800元、2900元或3900元的不同价格认购天狮化妆品或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保健品的方式先后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并在开封市大王屯等地,采取集中培训等方法,积极发展下线。以每位下线2800元或2900元、3900元认购天狮化妆品或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保健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并通过发展人员和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的方法,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任秀娟自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480余人,非法经营额135万余元;被告人张建扬自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480余人,非法经营额13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秀娟、张建杨违反国家规定,以传销的形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任秀娟辩称其未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与查证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该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