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为了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兰考县人民法院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进行司法救助,赢得群众好评。
兰考县法院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所涉及的和当事人相关的事项,诸如新的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条件和范围制作成版面,在立案大厅向人们群众予以公示,使广大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了解自己所能享受的权利。
在立案环节,兰考法院法官主动询问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在得知其经济困难时,工作人员便主动向其告知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指导其提交相关手续。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立刻进行审查,报批后及时立案。截止2008年12月1日,兰考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178件,其中涉及赡养案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案件、医疗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审查批准的164件,涉案标的达 187.6万元,缓交诉讼费12.94万元,减交诉讼费2.98万元,免交诉讼费 1.32 万元;同时对申请执行的327起案件立案时不再收取申请执行费。
通过司法救助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使那些经济困难来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在没钱的情况下也能打得起官司,使他们享有了通过诉讼维护权利的机会,实现了司法救助的目的,使人民群众受益匪浅,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